一、对外来车辆和人员(查车辆号牌和人员身份证)尽可能采取劝返措施;
二、对不能劝返的人员,由卡口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测温排查和信息登记,包括车牌号、人员身份证号、体温、联系电话、来黄期间具体住址(具体到村组、小区),并分别采取以下措施:
1、体温超过37.3℃(含)的人员,测温人员应告知卡口联络人员引导其至就近发热门诊点就诊;其中从湖北省及温州、台州、杭州等地来黄人员,各卡口要引导其至临时留观室,拨打120安排车辆转送至定点医院开展诊疗,同时将信息立即反馈所在区县应急指挥部。
2、体温不超过37.3℃的人员且在黄有居所的,卡口工作人员告知其应居家隔离观察(从湖北省及温州、台州、杭州等地来黄人员一律隔离观察14天,其他地区来黄人员隔离观察7天),并将信息及时反馈所在区县应急指挥部,指挥部明确责任人落实追踪随访责任,做到人对点、点对人。
3、体温不超过37.3℃的人员但在黄没有居所的,卡口工作人员将信息立即反馈所在区县防控指挥部,指挥部安排其到集中观察点隔离观察(从湖北省及温州、台州、杭州等地来黄人员一律隔离观察14天,其他地区来黄人员隔离观察7天)。
三、外地货运车辆运输生产生活物资来黄的,司乘人员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并登记信息后,由接货方凭市、县(区)防指或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到卡点对接,予以放行。接货方负责全程跟踪管理并监督返程;
四、对“返工、返学、返岗”三返车辆、人员,且能证明(证实)在黄就业务工的,各卡点按照要求,给予放行并做好信息登记。